
接下来,为您介绍“典当商”。
典当行,是中国古老的行业之一,是信用金融机构。作为一种以物换钱的融资方式,典当行萌芽于两汉时期,产生于南朝佛寺,兴盛于明清两代,衰落于清末民初,取缔于20世纪50年代,复兴于改革开放。沉沉浮浮1600年。
汉代时,典当在民间就非常普遍。清代,“凡中国典当业,大半系山西人经理”,尤其以灵石、介休、孝义三县为最。许多杂货商外卖杂货,内营典当。
乾隆十年,北京有大小当铺六七百家,其中,山西人的当铺最多。
灵石杨氏在京师开当铺70余所,当资数百万。
孝义人不仅将当铺开到了北京,也开进了天津、张家口和宁夏。
庚子以前,东北三省典当行30余家,均为山西人开设。
康熙二十四年,全国之内,山西当铺达1281家,仅次于直隶。
雍正十三年,增至2606家,超过直隶。
乾隆十八 年,增至5175家,是直隶的1.8倍。
从康熙到乾隆,全国当铺从7695家增至18075家,每3.9家中就有一家由晋中商人开办。当铺既做质押生意,又经营放贷、存款和发放兑换券,与票号、账局共同构成明清的三大金融支柱。
当铺歇业、缓还借款时都要向官方提出申请。版面左上角两张图片分别为光绪二十七年(1901)“平遥冀通盛典当行申请歇业折”和“保定某当商祈求缓还借款折”。
再往下是同治十年(1871)永顺当铺的万金账。
中间是某当行对联。“典规启富讲诚信,当诺千金守公平。”是说,典籍规定欲富必诚信,当铺承诺如金且公平。
往右的两圆一方图依次是当铺招牌、当行的招幌。
居中的是当铺的两个印章和两张凭帖。
最下边是,民国二十二年(1933)正月,李兆麒、张德浚邀约李保善堂7家股东为稷山县源香当当铺筹集补充资金的合同书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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