4、清光绪三十三年(1908)的朱批奏折片稿:奏告皇帝,民政部有一笔款由其昌祥、大德同、合盛元商号汇解。
奏摺朱批指的是旧时用红笔做的批示,因为旧时的红色是由朱砂而成,所以叫做“朱批”。清代,朱批特指皇帝用朱笔在奏章上所作的批示。批阅常用语有“知道了”“该部知道”“该部议奏”,表示所奏之事「朕」知道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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