7、《延平府告示》:是清光绪二年(1876)十二月十六日,延平府的一张官府通告。延平府是旧时福建十邑之一,治所在今南平市。本告示是延平府针对采茶期过后,采茶工成为无业游民,无事起非心,做出的规矩,下发乡耆(qí),督促当地政府挨家挨户询问登记造册。
告示从侧面反映出当时福建南平地区茶叶生产加工和贸易的繁荣,以及官府对茶叶生产经营的支持,同时也反映了茶商经营之艰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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