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7、《皖南茶税总局照会》:
照会是指明清官府间的平行文书。清代时,清政府与外国政府交涉往来也用照会,因此,照会也就成为各国间的正式外交文书。
该照会是清宣统二年(1910)六月皖南茶税总局分别给茶业公所和军械局的照会,事关茶商“永达祥”等秉请备价购枪以资保卫一事。本来军械局已奉督宪旨令予以批复,但不知何故,“永达祥”延迟购领。故皖南茶税总局照会茶业公所,要求其查清原因并让茶商“迅急专人前往缴价”购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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